2008年8月27日星期三

公诉广东省首宗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

中山检察在线 录入:2008-06-13 人气:47

526日, 我院依法对被告人廖宗明(马来西亚籍)、郭廷工、张娇玲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提起公诉。这不仅是我市检察机关,也是我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宗损 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该案成功提起公诉,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了合法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0041月间,被告人郭廷工、张娇玲夫妻与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公司)签订专卖店经营合同,经营完美日用品和保健品。2004 12月,被告人郭廷工、张娇玲以出国留学为由申请退店,在货款结算过程中与完美公司产生矛盾。20053月,被告人郭廷工、张娇玲加入由廖宗明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的真善美公司并成为该公司下属经销商。为排挤同业竞争对手,被告人廖宗明出资资助郭廷工、张娇玲从事损害完美公司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活动。

为 此,被 告人郭廷工捏造没有事实依据的《全国服用完美产品受害者控诉报告》、《使用完美产品受伤害客户资料》等材料,并收集有关食用完美保健品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报 道,提供给《中国质量万里行》、《瞭望东方周刊》等媒体,从而引发媒体作出了损害完美公司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报道。被告人郭廷工还联系所谓服用完美产品 “受害人”接受采访、串连上访、进行民事诉讼,唆使经销商采用过激手段解除与完美公司经销关系。同时,被告人郭廷工还伙同张娇玲向完美公司各地经销商和有 关行政部门广泛寄发有关完美公司及其产品负面报道和不实的举报材料。期间,被告人郭廷工不断将事件的计划、进展情况向廖宗明汇报,并作出相应的记录。廖宗 明也累计向郭廷工提供活动资金90.5万元。在被告人廖宗明、郭廷工、张娇玲的恶意作为下,完美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到极大损害,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案 件移送 我院审查起诉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公诉部门从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的高度,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依法打击此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为 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促进和谐中山、平安中山建设。公诉部门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加紧审查案件,全面、细致核实证据材料,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在法庭审理中,控辩 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公诉人以清晰的论辩观点、鲜明的质证意见、大量的证据材料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在长达两天半的庭审期间,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馆工作人员到庭旁听,大批媒体对审理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和采访。该案已于528日结束庭审,目前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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